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答记者问
记者: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之一。请问应该怎样理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李源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四中全会《决定》专门进行阐述和部署,充分说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极端重要、极为紧迫。第一,只有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才能更好地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第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第三,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不仅要应对激烈的经济竞争、科技竞争、文化竞争,而且要应对激烈的思想竞争、制度竞争、政治竞争。干部制度竞争力是国家政治制度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政治竞争中赢得主动,就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领导人才提供制度保证。第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根本出路在改革。
记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该把握什么样的指导原则?
李源潮: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在改革中,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放弃党的领导、放弃党的执政地位。其次,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设方向。科学化,就是遵循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改进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实现干部工作理论、制度、方法和工作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就是逐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把民主的要求贯穿于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制度化,就是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第三,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决定》指出,“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证”,这抓住了当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第四,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竞争是选拔培养优秀人才行之有效的途径,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李源潮:四中全会《决定》从5个方面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部署。我理解,主要有8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四是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五是完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六是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七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八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记者: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近年来查处的用人腐败案件,很多涉及这一环节。怎样解决这一问题?
李源潮:按照《决定》要求,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的改革,一要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更好地体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真实意愿。二要全面分析民主推荐结果,不简单以票数决定干部任用,防止误用不讲原则、不负责任的“老好人”。三要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四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五要严肃查处拉票等违纪行为,让拉票者得不偿失,让干部公平有序参与竞争。
记者: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基础环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如何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
李源潮:一是要完善考察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科学发展政绩,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二是要优化考察办法。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前考察为重点,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统计结果和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结果,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法,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干部。三是要强化考察结果运用。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
记者: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普遍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如何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李源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调查中干部群众认为近年来最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下一步,将继续把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每年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对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机关中层以下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逐步做到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二是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差额票决,进一步扩大民主,促进好中选优。三是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把考试和考察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防止选用夸夸其谈的“马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