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公局发〔2015〕8号
陕西省公务员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行政机关
公务员网络课程培训的通知
各市公务员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事(培训)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陕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5号)和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公局发〔2011〕2号)要求,结合2015年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精神解读》和《构建丝绸之路新经济带 加快“三个陕西”建设步伐》为主要内容的网络课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意义
通过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精神解读》和《构建丝绸之路新经济带 加快“三个陕西”建设步伐》两门必修课与相关选修课的学习,使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依法治国建设目标,努力增强公务员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了解丝绸之路新经济带发展历史、区域经济特点以及新时期我省作为丝绸之路起点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二、培训对象
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必修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精神解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司法体制和机制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多方面内容。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等专家讲授。
2、必修课《构建丝绸之路新经济带 加快“三个陕西”建设步伐》,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一带一路战略提出的背景和意义,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及发展战略,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和国家发展定位,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与陕西发展思路,建设三个陕西与陕西区域发展战略等。由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研究员讲授。
3、2015年度网络培训工作同时开设多门选修课,学员自主选择数门进行学习。
四、培训考核的方法、步骤
1、培训采取网上学习的方式进行。今年3月至11月,公务员通过领取网络学习卡和课时卡登录陕西培训网(www.sxpx.cn)学习,学习时间自行安排。【具体操作方式参照《陕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精神解读》和《构建丝绸之路新经济带 加快“三个陕西”建设步伐》课程为必修课,两门共计40课时,要求全省参训学员学习;同时要求每名学员修满20课时的选修课,选修课可由学员在2015年选修课表中自选组合。2015年网络培训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每名公务员完成2门必修课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同时完成20课时选修课的学习,全年总计完成60课时的网络课程学习。
3、2015年必修课考试采用分区域、指定时间的方式统一进行考核。具体考试时间由省公务员局另行通知。
4、配套选修课由学员自主选择时间学习,2015年底前达到要求学习时间,不再专门进行考试。
5、完成年度培训考核指标的学员,将培训考核成绩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各市、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以及公务员个人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6、年底前,省公务员局将对全省公务员网络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五、组织领导
1、省公务员局负责网络培训考试大纲的制定和试题库的建立;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各部门的培训考核工作。
2、为加强对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考核工作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课件、统一标准的方式进行。
3、各市公务员局负责本市公务员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省直各部门人事(培训)处负责本部门机关各处室及其所属单位的培训考核工作。
4、网络培训工作的具体施教单位为陕西省公务员网络培训教育基地(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
5、其它相关事项按照《陕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网络培训参训率,力争做到全员培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 吕亚博
电 话:029—87292291 029—87293714(传真)
培训服务热线:029-68832909 029-68832910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5年2月3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