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公务员局主办,为期10天的陕西省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专题培训于4月18日在浙江省圆满结业,来自我省40名省级机关和市(县)级人社局(市公务员局)从事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参加了本期培训。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刘景民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讲话,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处负责同志全程参与了本期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本期培训班是由陕西、浙江两省公务局组织,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公局发[2011]1号)要求举办。为了办好本期培训,陕西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务员局和浙江工业大学就培训教学的总体安排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
本次培训围绕“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开设以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专题辅导、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创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能力建设、社会变革与政府公共关系等专题课程,培训
本期培训班有三个特点:一是及时。在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务员管理人员再学习、再教育、再提高的能力,有效的促进了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二是充实。通过各级领导重视和各部门团结协作,参训学员刻苦努力,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多样教学方式,拓展了公务员培训模式,使参训人员相互加深了了解,增长了见识,增进了友谊,保证了培训效果;三是务实。本期培训创新了培训管理模式,选聘高水平专家学者授课,同时精选了考察项目,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证了培训效果。
参加培训学员普遍反映,通过培训,学习了新经验,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找到了差距、拓展了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强了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